根據《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收取大理古城洱海資源保護費的通知》(云財綜〔2008〕187號)和《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大理古城洱海資源保護費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云發改收費〔2009〕864號)文件精神,經大理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啟動征收大理古城維護費,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開征時間:從2015年9月1日起開始征收。
二、收費性質: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三、收費主體:大理市古城保護管理局。
四、征收范圍:大理古城重點保護區范圍(北至雙擁路、南至一塔路、西至大鳳路、東至洪武路<原城東路>),面積2.25平方公里。
五、征收對象:在古城重點保護區內從事生產經營、旅游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六、征收標準(采取定額與定率):
?。ㄒ唬┞眯猩缧袠I,根據其接待進入古城的游客人數,按每人次30元收??;
?。ǘ┞眯猩缫酝獾钠渌袠I,按營業收入的1%收取。
特此公告
大理市古城保護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三十日